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督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《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烧结机头排放口-DA011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报告》及相关资料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烧结机头排放口-DA011烟气在线监测系统
建设单位: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(详见附件)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,
联系人:杨雷
电话:3308166;18230155601
地址:广东省揭阳市空港经济区滨海科技园
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烧结机头排放口-DA011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报告(主页).pdf
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收意见(扫描件).pdf